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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实施在即的《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
发布时间:2019-06-13 17:01:02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22 【字体: 打印

  6月13日上午,省药品监管局召开例行新闻通气会。省药监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主持通气会,法规和科技处主要负责人介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宣贯情况,化妆品监管处主要负责人出席参与记者问答环节。

  一、适应新形势率先立法,有效保障化妆品消费安全

  该《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化妆品安全监管地方性法规,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审议通过,并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制定主要依据是《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参考依据包括《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等,《条例》共设六章六十五条。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及意义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努力适应化妆品监管形势发展的需目前国家化妆品监管专业法规是《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11月13日卫生部令第3号公布),近30年未修订,已经严重不适应化妆品发展新形势。广东作为占全国化妆品产业半壁江山的大省,在全国率先地方立法,增强监管工作科学性与有效性的同时弥补国家法规的不足,功在广东,利在全国。

  二是全面维护化妆品消费者权益的需要。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化妆品需求增多,但化妆品监管法律严重滞后,难以严格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者行为。为了妥善解决矛盾和突出问题,全过程管控好风险,需要从法律上完善相应监管制度,最大程度维护公众权益。

  三是大力促进省化妆品产业发展的需要。广东省现有化妆品生产企业2600余家,约占全国总量55%。及时制定化妆品安全监管地方法规,对规范广东省化妆品市场、引导企业规范生产、保障建立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打击违法行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发展均有积极作用。

  二、丰富多渠道组织宣贯,推动化妆品监管社会共治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广东省化妆品安全监管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省药监局已组织开展了系列宣传工作。一是举办化妆品宣传周宣贯《条例》。以“新化妆品安全条例知多少”为主题,在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期间向公众讲解《条例》的主要内容,着重介绍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条款,引导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化妆品监管社会共治,加强化妆品购买常识,增强社会监督意识。编写制作一图读懂《条例》解读宣传册,在各类宣传活动中展出、发放。编印《条例》单行本,在全省系统内发放及各类宣传活动使用。四是召开《条例》热点问题研讨会,进一步研究新出台的《条例》在实施过程可能遇到的问题,商讨解决思路和方法。(办公室、法规和科技处供稿)

  相关链接:

  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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