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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召开全省加强单位食堂监管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电视电话会议
发布时间:2016-07-01 15:15:37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70 【字体: 打印

7月1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省加强单位食堂监管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全省单位食堂监管、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两项工作。省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骆文智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骆文智要求,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单位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防控工作,提升单位食堂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要重点抓好四项任务:

抓紧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制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本地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制度,有的放矢地排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在科学分析、风险研判的基础之上。

二、坚决落实食品安全事故约谈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发现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单位食堂必须进行约谈;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必须要追责;省局层面要加强对地方监管部门的指导督察,发现其在事故追责方面欠缺的,要及时指出,如有必要,按照法律规定提级立案调查或指定管辖立案调查,确保各方责任追究到位。

、坚持把落实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作为当前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抓实抓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单位、学校、工厂食堂及其等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检查力度,排查风险隐患;督促单位食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推进城市学校食堂“灭C行动”;加强对单位食堂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的宣传和培训;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食堂要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严厉查处。

、以社会共治破解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难题。强化与教育、城建、经信、人社等部门的联动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职工举报集体食堂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在公众网公告、公布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查处情况;引导和鼓励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监督。

骆文智强调,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履行社会管理和民生保障责任、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的迫切需要,也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效的综合体现。全省系统要重点从六个方面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提高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地务必把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做到保障一方饮食用药安全。

二是加强应急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地监管部门要将应急管理科(处)独立设置或相对独立运作,调整充实专门和专业人员,做到专人专责,保障其能切实承担起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以及开展舆情监测工作等职能任务。

三是完善应急处置分工协作机制。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关技术机构在获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后,应严格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报送信息。各地监管部门要参照省局做法,完善相关预案,突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对处置的可操作性,明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其他监管部门、各业务监管处室和直属单位的职责分工,理顺与上下级的工作对接关系,明确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处置流程和要求。

四是加强舆情监测与预警。要建立舆情监测制度和网络体系,强化舆情监测工作的人员、技术设备和经费支持等,确保应急联络24小时畅通;加强与同级食安委成员单位之间,特别是与卫生计生部门之间的协作,探索建立信息共享和互通机制;结合食品风险研判例会,将食品风险隐患、舆情监测、事故案例以及投诉举报信息综合分析,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和预警。

五是规范应急信息报送。要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报告责任。省局将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督查考评,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对信息报送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是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开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进行应急管理知识普及教育,加强基层应急预案实施人员的应急能力培训,提高基层监管部门的应急工作意识和工作规范。

省食安办副主任、省局副局长吴圣明,副局长严振,省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省局办公室供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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