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办公室 > 处室信息
省药品监管局举行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仪式
发布时间:2018-12-04 18:54:41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7 【字体: 打印

  12月4日,省药品监管局举行“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仪式。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省药品监管局局长骆文智领誓。

  此次宪法宣誓仪式是2018年“广东省药品普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宣誓仪式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旭作宪法专题讲座。

  为了向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药品相关法律水平,省药品监管局定于12月3日至12月9日开展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药品法律普及”的2018年“广东省药品普法宣传周”活动。该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药品相关法律法规、药品监管事业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局药品监管改革创新思路和法治建设工作成就等内容,并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仪式、局长讲法、药品普法宣传标语征集、普法微视频、药品普法有奖知识问答活动等16项活动。此次活动是省药品监管局首次举办的专门的药品普法宣传周活动,在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尚属首次。

  结合“广东省药品普法宣传周”活动,骆文智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将学习宣传宪法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社会开展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我国现行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深刻铭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殷殷嘱托,以新担当新作为把广东改革开放不断推向深入。二是紧密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国家机关在全社会学习宣传宪法活动中要切实发挥好“领头雁”作用,认真开展本系统本单位本行业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更加自觉地履行普法责任、承担普法义务,积极构建“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全民普法大格局。三是创新宪法宣传教育形式,确保广东省药品普法宣传周活动声势大、效果好。要认真学习《2018年广东省药品普法宣传周活动方案》,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坚持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更加注重宣传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法律法规,更加注重分众化、互动式传播,讲好“药品法律故事”,使药品相关法律法规走入日常生活、走入千家万户,为我省加快探索建设全国药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省药品监管局领导班子成员、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省药品监管局机关干部110多人参加了宪法宣誓仪式和专题讲座。(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供稿/图)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