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普法内容(工作要求) | 形式 | 责任主体 | 普法对象 |
1 |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药品监管工作。 | 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 | 机关党委牵头 | 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省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
2 | 强化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持续擦亮“广东药品监管学习讲坛”品牌,帮助领导干部拓宽视野、更新观念、提升能力。 | 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 | 机关党委牵头 | 省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
3 | 充分发挥普法基地和普法平台的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 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 | 法规和科技处牵头,机关党委配合 | 省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
4 | 深入学习党内法规。 | 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 | 机关党委牵头 | 全体党员 |
5 | 组织开展宪法和民法典普法宣传。 | 开展宪法、民法 典宣传活动等 | 法规和科技处牵头,各相关处室、单位配合 | 省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
6 | 进一步加大《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新出台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宣传普及力度。 | 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现场培训等 | 法规和科技处牵头 | 全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 |
7 | 在全省药品监管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中,加大对全省药品监管系统相关人员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聚焦“两法两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新出台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重点宣贯和解读。 | 现场培训 | 人事处牵头 | 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有关代表,各地市市场监管局从事药品监管工作代表 |
8 | 进一步发挥好省药品监管局“两法两条例”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对讲师团成员进行动态管理,合理安排授课内容和时间。 | 现场培训 | 法规和科技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 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有关代表,各地市市场监管局从事药品监管工作代表 |
9 | 深入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 | 法规和科技处牵头 | 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有关代表,各地市市场监管局从事药品监管工作代表 |
10 | 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落实年度学法不少于40课时要求。 | 个人自学 | 法规和科技处牵头,各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 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干部 |
11 | 落实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组织局机关各有关处室旁听庭审活动。 | 现场培训 | 法规和科技处牵头,各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 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有关代表 |
12 | 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做好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选送工作。 | 书面 | 法规和科技处牵头,各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 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 |
13 | 积极组织学习国家药监局高研院网络培训、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和广东省依法治省一体化平台(粤法治)等平台推出的培训课程。 | 个人自学 | 法规和科技处、人事处按职能负责 | 省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全体干部 |
14 | 持续推广和完善粤药法通。 | 线上培训、现场检查 | 法规和科技处牵头,行政许可处、药品监管一处、药品监管二处、医疗器械监管处、化妆品监管处、执法监督处,省局审评认证中心、事务中心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 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 |
15 | 加强对国家药监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运行和管理。 | 开展相关普法活动 | 法规和科技处牵头 | 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 |
16 | 利用药品执法办案加强普法。 | 现场普法 | 执法监督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 行政相对人 |
17 | 举办药品法制问题研讨会。 | 线下 | 法规和科技处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 | 省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代表 |
18 | 持续完善药监法规库。 | 线上 | 法规和科技处牵头 | 省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
19 | 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 开展相关活动 | 法规和科技处牵头 | 1.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有关代表,各地市市场监管局从事药品监管工作代表 2.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 |
20 | 组织开展2025年药品普法宣传周活动。 | 开展相关活动 | 法规和科技处牵头,各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 1.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有关代表,各地市市场监管局从事药品监管工作代表 2.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 |
21 | 借助“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广东省药品科普网(安安网)”、广东药品科普创作大赛等,创新开展表演类科普普法类节目征集,强化药品安全科普普法品牌,综合运用报刊、电视台等传统媒介和充分运用传媒媒介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资源,不断扩大药品安全普法的覆盖率和影响力。 | 开展相关活动 | 法规和科技处牵头,各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 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 |
22 | 结合省局乡村振兴工作,深入开展普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等“六进”活动。融入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等普法内容,扎实开展安全用药进社区“百千万”大行动、“金种子”进校园等活动。 | 开展相关活动 | 法规和科技处牵头,各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 社会公众 |
23 | 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 | 动态跟踪与 管理 | 法规和科技处牵头,办公室、各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 社会公众 |
24 | 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 | 动态跟踪与 管理 | 法规和科技处牵头 | 社会公众 |
25 | 做好年度普法和“八五”普法工作总结和评估。 | 书面 | 法规和科技处牵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