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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5 09:59:28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粤药监办许〔2022〕342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药监综妆函〔2022〕62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市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通知》有关要求,鼓励辖区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踊跃参与本次改革试点工作。

  各市局应结合辖区企业实际,围绕《通知》有关试点内容和要求,指导有申请意愿企业认真撰写试点实施方案,严格评估把关,并将推荐企业的试点实施方案及有关材料于11月22日前报送省药品监管局行政许可处。省局将按照《通知》的要求,择优选取1-3家备案人作为我省个性化服务试点推荐企业上报国家药监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章逵 020-37886145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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