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药监办法〔2020〕303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管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专项管理要求》于2020年7月27日经局务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附件:
gdmpa kj04—2020 重点实验室专项管理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