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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开办许可程序有关事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5-28 09:17:51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972 【字体: 打印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0年 第44号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药品批发、

零售连锁总部开办许可程序

有关事宜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当前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2020年 第23号)要求,我局从2020年6月8日起调整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开办许可程序,将许可筹建和核准验收程序合并执行,即合并为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具体申报材料详见我局办事指南。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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