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药监办法〔2020〕82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检验所、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第二批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药监综科外函〔2020〕92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总体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食药监科〔2018〕8号)中领域规划,组织做好第二批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请于3月31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我局,以便组织进行初步审查。
联系人及电话:蒋忠军,020-37886930,13711495036,864147220@qq.com。
附件: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第二批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药监综科外函〔2020〕92号).pdf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