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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外额温计使用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1 14:52:5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2907 【字体: 打印

  粤药监办执法〔2020〕76号

各地及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药品稽查办公室:

  红外额温计是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装备,正确使用是准确测量体温的关键,针对目前在使用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省药监局组织编写了红外额温计使用指引,现印发给你们,作为参考。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 

  附件

  红外额温计使用指引

  疫情当前,测量体温已成为防控疫情的重要手段。因红外额温计(又称额温计、医用红外体温计等)具有使用简便、快速高效、避免交叉感染等诸多优点,故被广泛应用于机场、火车站、超市、小区等人群集聚的地方进行体温检测,筛查甄别疑似患者。红外额温计使用过程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正确使用是获取准确结果的关键,否则可能会造成测量误差。因此,在购买使用该产品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正确选购

  红外额温计是采用红外感温方法测量人体体温的设备,通常用于测量人体额头部位温度,目前按二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大家在购买使用时,应先查看所购买使用的红外额温计是否标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号,同时可以通过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数据库,确保所购买使用的红外额温计为合法医疗器械产品。

  二、使用方法

  (一)测量时拨开头发、避免遮挡、擦净汗水,并检查红外额温计是否处于体温模式,进入体温模式方法请参照产品说明书。

  (二)测量时将红外额温计对准额头正中央,一般距离为1-3cm,部分产品为距离3-5cm,具体以产品使用说明书为准。同时,注意测量未完成前红外额温计不能移开测量温度的位置。

  (三)当被测人来自与测量环境温度差异较大的地方,应在测量环境内停留5分钟以上,待与环境温度一致后再测量,否则将影响测量结果。

  (四)正常人不同部位体温有一定差异,体表温度大约在36.3-37.2℃。如测量结果超出正常体表温度范围的,建议测量3次以上,每次测量的间隔时间3-5秒,以显示最多的数据为准。

  三、注意事项

  (一)发热患者如额头出汗、使用冷敷及采取其他降温措施后,会使测量结果偏低;热敷额头或靠近热源则会使测量结果偏高。应注意询问及观察上述情况,避免出现误测。

  (二)被测人周围环境要稳定,不能在风扇、空调出风口等气流较大的地方测量,也要避免阳光直射下使用红外额温计。

  (三)变化的温度会引起红外额温计探头镜片凝结水雾,应不时使用干爽纸巾或棉签清洁。

  四、其他使用建议

  (一)红外额温计一般要求在16-35℃环境温度下进行测量。如环境温度低于16℃,建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1.尽量安排在室内或帐篷内测量,必要时可以考虑增加取暖设备;如条件不允许,不使用时,应将红外额温计置于怀中或保温箱中,使用时尽量快速测量;

  2.可以多个红外额温计交替使用,备用红外额温计存放于保温的环境中。

  (二)在天气湿冷、环境温度较低等情况下,对室外行走的人员,建议等候2分钟以上再作测量;对打开车窗驾驶的驾驶者及车内乘客测量时,可以选择测量耳根部、手腕等部位。

  (三)若发现体温异常,应使用水银体温计腋下测量最终确认。

  目前,市面上红外额温计的品牌较多,其工作原理、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等大体类似。如有任何疑问,请具体参照其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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