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办函〔2019〕400号)要求,现将我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省政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相关部署,2019年共召开药品安全季度新闻通气会4次,并通过我局政府公众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及时主动公开质量信息32次(其中药品类10次、医疗器械类14次、化妆品8次);公布证照注销情况29次(其中有关药品流通环节14次、药品生产环节2次、医疗器械领域13次);发布违法广告公告6次,消费警示22次(含药品11次,医疗器械5次、化妆品6次);公布药品企业信用和“黑名单”12次。接收办理的92宗依申请公开件均在规定工作时限内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请人,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行政复议案件2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一年的不懈努力,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工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创新意识不强,公开的信息尚缺乏更大的吸引力;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还有待提高。
在新的一年,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创新信息形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实效性。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扎实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深化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作用的认识,切实提高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紧贴实际,突出重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进一步加强保密审查,不断扩展公开范围。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严把信息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法规制度、审评审批、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等重点信息主动公开,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推动实现阳光监管。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完善政务网站功能,适时推进网站机构更新工作,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积极探索丰富信息公开途径和形式,借力电视、广播大力开展宣传,建好用好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的更新工作,着力打造全系统协调联动信息发布格局,全面推进阳光监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如对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邮编:510080,电话:020—37885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