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疫苗管理法》,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药监药管〔2018〕35号)等文件要求,为完善我省疫苗信息化追溯监管体系建设,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追溯系统基本技术要求》等5个标准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制定了《广东省疫苗追溯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技术要求》《广东省疫苗追溯监管数据技术要求》《广东省疫苗追溯监管冷链技术要求》和《广东省疫苗追溯监管平台共享交换数据标准》等4项信息化标准。并根据前期公开征求意见及专家讨论意见修改完善,现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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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