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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管理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04 10:16:44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 【字体: 打印

食药监办〔2012〕256号

 

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必须参加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各地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制度实施的实际情况,现将2012—2013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在2012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时间

各地根据本通知所规定的继续教育内容,制定并公布本地区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继续教育的具体开课时间、课程安排和培训方式。各地2012年度继续教育开课时间必须于2013年6月30日之前。

三、内容

(一)必修内容:

1.餐饮业食品添加剂合理使用知识;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职业道德建设。

(二)选修内容:

1.本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措施和要求;

2.根据实际情况,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五常法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的培训。

省局将组织编写必修内容部分的培训资料供各地参考使用。

四、学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其中以集中上课或专题会议形式进行理论培训的时间,高、中、初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累计分别不少于12学时、8学时和4学时。其余培训学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经验交流、实地参观学习等形式完成。

五、考核

培训结束后,由培训主办部门组织统一的考试。

六、其他

(一)具体承办继续教育的单位或机构,在培训结束后,应及时把继续教育考核合格人员有关信息按照附件格式,上传至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网数据库。

(二)由于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网关于继续教育信息方面登录的数据库还在完善中,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继续教育信息先在《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上登记,待数据库完善后再补登。

(三)继续教育必修内容的考试试题和部分培训参考课件将在gdfoodsafe@163.com(密码:37886069)邮箱中公布,各地可及时下载。

附件: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继续教育信息上传 格式.doc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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