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食药监局食产〔2016〕29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经2015年10月28日局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