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文件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规定(送审修改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31 13:56:59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3 【字体: 打印

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省食品药监局会同省教育厅、人社厅、卫计委等部门联合起草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规定(送审修改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7年4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反馈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20-37886097

电子邮箱:GDCYFW@163.COM

传真: 020-37886069

附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规定(送审修改稿)》

    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规定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30日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