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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评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31 17:27:57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6 【字体: 打印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6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省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省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自评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12310(省编办)

来信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处(收)

邮编:510045

电子邮箱:bb_tsjb@gd.gov.cn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31日           

附件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自评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以及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有行政许可事项19大项82小项,全部列入《广东省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并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根据风险评估,将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调整由地级以上市局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用途配方食品)调整由省局实施;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批发、零售连锁总部)及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变更分别委托给广州、深圳市政府、中国(广东)自贸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化妆品生产许可通过委托方式下放由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施。

(一)依法实施情况。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实施依据,以及审批对象、权限、范围、程序、条件等均根据法律法规设定。许可事项目录经审定后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管理层级的调整情况及时予以更新。严格进行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完善和清理,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在省局网站开设“行政许可信息公告”专栏,形成了公告、数据库、系统三位一体、完整一致的行政许可阳光政务体系。

(二)推行标准化情况。推进一门式一网式行政审批,提前4个月完成了行政审批事项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前期准备任务,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上线省网上办事大厅、与行政审批系统后台对接工作。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等行政许可业务已经全面实施无纸化网上审批,省局办事大厅7个大项行政许可业务实施“即来即办、当场办结”,基本实现行政许可审批时限提速40%的目标。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可达100%,上网办理率达9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90%以上,98%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6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实现0次跑动,各项指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要求。

(三)创新方式情况。

1.调整优化内设机构改革。集中行政审批职能,将药品注册处的注册职能以及各处室承担的省局初审、国家总局终审事项整合,设立“注册处”;将各处室承担的省局终审的行政审批相关职责整合,设立“行政许可处”;根据监管对象和现有编制设立8个监管处室,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职能,不再承担具体的行政审批职能。通过统一受理、集中审批改革,在体制上为提高审批效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了保障。

2.推进无纸化审批。通过系统升级改造,构建全新行政许可审批系统,增加无纸化审批事项,实现“一次性进口药品审核”、“药品再注册申报受理和审核审批”、“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等事项,从申报、受理、审评、审批、制证全过程无纸化,有效提高药品注册审批效率,做到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行政许可业务办理”。

3.促进研究与创新。制定《广东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明确经认定为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的,将按照“早期介入、专人负责、科学审批”的原则予以优先办理,在注册检验、注册质量体系核查、技术审查、行政审批等5个流程时限分别缩减30%以上。

(四)实施效果情况。将关口前移,采取邮寄、电话或当面咨询、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进行指导,有效提高企业提交资料的有效性和准确性。通过持续不断的规范化、透明化、标准化建设,行政许可工作得到申请人的普遍认可,得到了较为满意的评价。作为监督管理的第一道关口,行政许可在保障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中发挥了应有作用。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审批系统与监察系统对接存在不一致。在提出缩短行政许可审批时限后报电子监察系统,并进行了相应调整,但电子监察系统未能将提速前受理的申请与提速后的申请区分,使行政许可审批系统中原已受理的申请出现亮红灯现象。

)双轨制影响全面实施无纸化网上审批。拟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无纸化网上审批,但却不能完全取消书面申请渠道,导致一直存在电子和书面双渠道同时运转,未能实现便捷高效,且耗费相应的人力物力。

(三)双系统运行影响行政许可的办理效率。如药品注册事项均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开发的药品注册省局受理审查系统进行受理、审核和审批,现在这些事项需纳入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但两个受理审批系统相互独立,届时申请人需同时在两个系统填报同一个事项,工作人员也需分别在两个系统进行受理、审核和审批,造成工作重复,工作量叠加。该问题已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但一直难于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通过整合现有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利用和共享水平,推进网络化流转审批。选取简单规范、办理量大的许可和备案事项,采取全流程电子化收件,逐步实现在线申请、受理、评估、审批和监管,并提供办理进度实时查询。探索与快递公司合作,将证书直接邮寄申请单位,实现“足不出户,证书到家”的许可审批服务。建议适时出台全面无纸化网上审批制度文件,明确行政许可电子申请网上审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切实解决电子和书面、省系统和国家系统双渠道同时运转的被动局面。建议参照办事指南编制规范,出台行政许可监管标准的制定办法,明确监管的对象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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