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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5 17:39:30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60 【字体: 打印

粤食药监局食营〔2017〕5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局(委),各普通高校,省属中小学校:

现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规定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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