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街考评标准>的通知》(粤食药监办食营〔2016〕370号)规定,对照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街的考评标准,经示范创建单位申报、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审推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考评专家组现场考评和审核,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将和平县阳明镇商业步行街等3个单位评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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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7年第六批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街名单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
附件:
2017年第六批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街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和平县阳明镇商业步行街
连平县南山大道
梅州市梅江区客都汇商业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