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7年 第102号
为贯彻《广东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要求,落实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我局对2013年发布的《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13年修订)》进行了讨论修订,起草了《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17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并于2017年5月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情况,我局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现向社会再次公开征求《广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验收标准(2017年修订)(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7年8月1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反馈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由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汇总一并上报。
联系、传真电话:020-37885942
电子邮箱:ypltaqjgc@163.com
附件:广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验收标准(2017年修订)(二次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