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文件
关于未按期提交整改报告或拒不报告的药店和诊所信息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09-27 16:31:43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3 【字体: 打印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7〕90号)要求,截止至2017年7月30日,广州市番禺区健禾堂药店等90家药店、诊所未按期提交整改报告或拒不报告(具体信息见附件),现予以通告。下一步省局将严格按照国家总局的要求组织对名单上的药店和诊所开展重点核查。

附件:未按期提交整改报告或拒不报告的药店、诊所信息汇总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8月22日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