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7年第150号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进一步规范我省委托储存、配送行为,促进药品现代物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确保药品流通全过程质量安全,结合我省实际,我局起草了《广东省药品委托储存配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7年10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反馈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20-37885942
电子邮箱:ypltaqjgc@163.com
传真:020-37885942
附件:《广东省药品委托储存配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