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1号)有关要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018年1月1日起,承接由广东省盐务局原实施的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许可工作。
特此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