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粤府法治办〔2016〕7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粤府法函〔2017〕1624号)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公告如下:
一、推进依法履行监管职能。
及时动态调整完善目录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管理方式变化,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市场主体许可经营项目监管清单》《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并公布实施。取消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初审、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考核等4个行政职权,删除了18个列为行政征收的收费事项,增加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等4个行政职权,并将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用途配方的食品生产许可上收省局。目前,我局共有行政许可18项76子项、行政处罚24项、行政检查15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职权57项,以及6项中介服务事项、25项“先照后证”后置审批事项。每项行政职权均明确了设置依据、问责事项和问责方式,编制权责运行流程图并在省网上办事大厅、省局网站公布。
积极优化服务提升审批效能。推进行政审批“一门式一网式”办理和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明晰审批要素、简化审批流程和规范自由裁量标准,实现办事指南“三统一”,建立“五位一体”阳光公开体系。对仅进行形式审查的8项备案、登记业务实现“即来即办、当场办结”;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等3项业务已经全面实施无纸化网上审批,并实现医疗器械检验报告与申报系统无缝对接;药品广告审查(续批情形)等5个许可事项已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办理时限缩短75%;对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核发等23项实施行政许可电子证照;先行开发推广行政许可打证系统。深化“互联网+行政许可服务”,“网上全流程办理率”“上网办理率”“网上办结率”均达到100%,部分业务可做到申请人全程“零跑动”,审批平均提速70%,并实现业务、效能零投诉。
二、不断完善监管法规制度。
加快推进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被省人大确定为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预备项目,已根据委托修改形成第二次送审稿及其注释稿并通过省法制办审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将其列为重点调研项目,明确指出如果条件成熟可以将对省政府提请的《条例》进行审议。同时,加强计划研究项目《广东省在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前期研究。在推动地方立法上,我局形成了组织协调、经费保障、沟通交流、广泛参与、内部审议等五项机制,得到总局的肯定。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管理。修订出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落实省法制办规范性认定等7个指导意见,全面加强省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要求进行计划管理、法制审查和报送公告,实行统一登记、编号和印发。2017年共印发实施了《疫苗储存和运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管理办法》等16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1+N”监管制度体系。
三、强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定实施了《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明确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原则和范围,规定了决策动议、决策起草、论证评估、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及集体审议等六个方面的程序,同时明确决策执行、决策评估的具体要求。首次制定和公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公布了2017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2017年已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编制“人与食品药品”科普体验馆建设方案中,在网站、杂志、微信等平台广泛征求意见,并邀请专家进行论证、开展合法性审查,切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加大重大决策社会稳评。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及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目录》,结合我局职能职责提出了制定监管政策措施、出台专项整治措施、发布安全质量信息3类需要实施稳评的事项,并进一步细化量化。明确了目录管理的要求和风险划分标准,强调要按我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必要时根据需要按进行跟踪评估、调整优化。按照规定,组织对《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草案)进行风险评估并具体报告。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通过考试不予办理执法证,未取得执法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定期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核查清理,编制在岗执法人员信息表和行政执法人员公示名单。制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关于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的程序细则》《食品药品稽查执法指引》等文件,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为。全省系统去年共立案31240宗,同比增长10%;查处办结案件25948宗,同比增长32.28%;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484宗;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件25张,责令停产停业182宗,捣毁窝点316个,稽查执法工作得到了国家总局毕井泉局长批示肯定。
着力推进监管方式方法转变。制定《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权划分实施意见》,推进建设事权清晰、权责明确、上下协调、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食品药品监管新格局。集中力量推行以问题为导向的风险管理,落实“四有两责”的网格化监管,运用专项整治、抽样检验、飞行检查、跟踪检查、稽查办案,以及“分类分级”“双公示”“两随机一公开”“联合惩戒”“直接监管”“下沉两级”“下抓一级”等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职能。从全省范围内抽调组建了第一批46人的省级稽查业务骨干队伍,打破区域执法限制,进行统一部署、统一行动、一体化查处跨区域、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大等重大案件。
五、依法有效化解行政矛盾纠纷。
有力应对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制定《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规范》,健全应对和化解行政矛盾纠纷的机制。主动与法院沟通,取得对行政矛盾纠纷问题的一定共识;制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公职律师工作制度》,引进律师团队服务,增强应对行政复议诉讼的力量;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两位局领导各出庭应诉1宗,并作当庭陈述。全年接收行政复议案件539宗,办结285宗(其中72宗撤销或确认违法)、中止164宗;共有9宗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仅撤销1宗;共办理的行政诉讼案件113宗(含一审60宗、二审52宗、再审1宗,其中98宗为共同被告),败诉8宗(其中6宗为同一类型案件)。
认真组织建议提案办理。今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6件,其中主办8件,会办8件,均已按时办结,代表意见反馈均为满意;政协提案22件,其中主办9件,会办13件。在会办的政协提案中,《关于大力推进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系列提案》为省长督办重点提案,《关于强力整顿整形美容行业的提案》为专门委员督办专题提案。共有3件建议提案由省局领导领办,其中骆文智局长领办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食药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关于做大做强我省中药市场的提案》,黄绍龙副局长领办《关于以互联网+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
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在省局政务服务中心加挂“投诉举报中心”牌子,加强投诉举报信息化建设,提升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运行能力,对群众来函来电投诉举报事项均依法记录、妥善处理、及时回复、汇总分析,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全省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17620宗,均能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举报者。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推进诉访分离制度、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不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在收到群众信访事项后,均能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信访人。
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有计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实施意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明确工作推进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任务要求。印发了2017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省局机关普法工作计划,督促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事项和措施。并将省局领导干部学法纳入省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之中,邀请专家专题解读《民法总则》,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有组织加强法规学习宣传。对现行有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以及重要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进行全面分级分类整理,形成综合、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五本汇编,印发全省系统学习使用。通过专题报告会、法律骨干培训班、讲师团送课下基层等形式,大力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新法律法规的宣贯,得到总局毕井泉局长的批示肯定。
2017年,我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评获得良好,在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中被评为优秀,缪志斌同志被提名为CCTV年度法制人物候选人。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如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未完全落实到位、行政执法存在不规范不准确情形、投诉举报工作还有完善提高空间等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总局等部署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
一是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部署。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将“法治化”贯穿于队伍建设始终、贯穿于工作始终,真正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结合实际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及其实施意见,做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计划、普法(学法)计划、法制工作要点的制定、实施和检查。
二是强化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组织编制省级行政权力通用目录和办事指南,动态调整行政许可目录和权责清单,落实“中介服务超市”和“减证便民”等“放管服”举措,完善“一门式一网式”建设和行政审批标准化,支持在广东自贸区开展后置审批分类和证照分离等改革。
三是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争取《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通过省政府审议后进入省人大一审,将小餐饮、小食杂店管理立法纳入修订《广东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内容,加快完善《广东省在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完善并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强化“1+N”食品药品监管基本工作制度体系的实施。
四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行政决策。落实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做到应评尽评、应审尽审。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做好年度需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上一年度已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编制和发布。在重大行政决策时,广泛听取公众、专家和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及时作出回应和反馈。
五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打击行动,不断完善“两库一单一细则”、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检查、抽检等行政执法信息的公开公示。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快公职律师建设,做好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重大经济合同、重大政策文件的法制审查。
六是依法妥善化解行政矛盾纠纷。重视从源头治理,做好投诉、举报、信访、复议、诉讼等工作,争取每个分管领导均参与出庭应诉,形成多元化的隐患排查和矛盾化解综合机制。重启300多宗以过期食品为主的行政复议中止案件的审理,积极防范出现区域性、系统性法律风险。
七是加强监管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宪法以及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针对行政执法中的疑难问题,组织专题热点研讨会形成指导意见,或通过“以案说法”形式加深对法规条文的理解和把握。
八是发挥检查考评引导促进作用。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七五”普法规划等中期检查,督促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全省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落实行政执法全程记录、结果公示、法制审查等制度,并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做好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存在问题的整改,并围绕考评指标和考评方式集中力量改进薄弱环节。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