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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3-21 16:03:18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57 【字体: 打印

根据《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街考评标准>的通知》(粤食药监办食营〔2016〕370号)规定,对照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街的考评标准,经示范创建单位申报、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审和推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考评专家组现场考评和审核,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将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名城等7个单位评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处反映。

联系电话:020-37886008,传真:020-37886069 。

附件:拟评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街名单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拟评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街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名城

韶关市翁源县龙湖广场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商业广场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天佑城美食广场

云浮市罗定体育商业(客都汇)广场

云浮市云城区东方时代广场

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东安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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