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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6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6 15:54:04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00 【字体: 打印

粤食安办食营〔2018〕24号

各地级以上市食安办、公安局、农业(畜牧兽医)局、海洋与渔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食安委关于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力度的部署,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2018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相关部门联系。

附件:广东省2018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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