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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深圳哈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恢复生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3 16:29:53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83 【字体: 打印

粤药监械业〔2021〕172号

深圳哈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责令深圳哈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通知》(粤药监械业〔2020〕183号)的要求,你企业进行了整改并提交了恢复生产申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对你企业进行了跟踪复查,你企业已完成缺陷项目的整改工作,现同意你企业恢复生产。

  请你企业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规要求组织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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