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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飞行检查的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8-03-14 14:53:19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31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食用农产品安全主体责任,省局于近日组织检查组对湛江的1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了飞行检查。

此次检查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第23号令)、《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飞行检查工作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针对《广东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监督检查要点表》的内容进行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被检查的市场开办者能依法建立相关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入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查等,但存在未有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未有按照规范销毁快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未有及时公示快检结果和未有统一销售凭证等重点问题。检查组针对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并要求属地监管部门督促市场开办者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对照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工作,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飞行检查情况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03月09日    

企业名称

湛江东堤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社

会信用代码

91440800MA4WA9MW4B

经营地址

湛江市霞山区胜利长堤路3号之16号

检查单位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查日期

2018年03月08日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现场检查了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情况、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并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情况、建立入场销售者主体档案、开展日常管理等情况。

现场检查发现问题:

1.未有提供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知识的培训记录;

2.未有及时公示快速检测结果;

3.未有按照要求建立入场销售者主体档案;

4.未有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

5.未有提供对销售者的日常检查记录表;

6.未有按照规定销毁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做好销毁记录;

7.未有制作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或销售凭证样式;

8.未有与所有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

处理措施

要求属地监管部门督促市场开办者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对照存在问题落实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省局。

发布日期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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