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
广州市欧蔓护肤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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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 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1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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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检查日期 |
2018年4 月1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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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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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本次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的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实验室、留样室等场所及质量管理文件、记录等情况,抽查了安若希倍舒修护眼霜(批号24CH02*29CH)、诗蔓俪私密花园幸福女人体验套(批号10CH02*30CH)、花房知音花菁凝粹瓷肌套(批号2017.07.31)、罗兰雅丝AFU紧致美体精油(批号20180409)、玻尿酸涂抹式水光精华(批号2018.03.30)等五款产品的注册备案情况及产品可追溯情况。 本次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成品仓抽查罗兰雅丝AFU紧致美体精油(批号20180409)未取得特妆批文;诗蔓俪私密花园幸福女人体验套(批号10CH02*30CH)、花房知音花菁凝粹瓷肌套(批号2017.07.31)和玻尿酸涂抹式水光精华(批号2018.03.30)未查询到国产非特备案信息。 2.企业原料管理制度的实施未有效保证原料安全。现场抽查原料WA-1祛痘修复素(批号2017.10.28)未能提供检验报告和原料档案,原料透明质酸钠(批号2017042402)标示贮藏条件2-10℃,实际常温存放。 3. 未落实产品追溯管理制度。现场不能提供产品的称量、配制、灌装、检验等各环节记录。 4.检验管理制度实施未能有效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室多个检验设备及称量设备逾期未重新检定,如超净工作台校准日期为2016年6月22日。企业现场未能提供产品半成品、成品检验报告。 5.未落实产品留样管理制度,企业未设置留样室或留样柜,未按规定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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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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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责令企业整改上述问题,移交广州市白云区局跟进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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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年4 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