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
广州九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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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 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1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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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检查日期 |
2018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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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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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本次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的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实验室、留样室等场所及质量管理文件、记录等情况,抽查了添乐滋婴儿出行防护乳(批号:20171025)、九欣蛇指甲铍宝净痘霜(批号:20170627)、小巴兔儿童牛奶倍护霜(批号:16111101)和小白兔牛奶润肤乳(批号:16111501)等产品的注册备案情况及产品可追溯情况。 本次检查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机构与人员方面 (一)检验人员无微生物检验人员的资格证或培训证明。 二、质量管理方面 (一)企业未提供添乐滋婴儿出行防护乳(20171025)和九欣蛇指甲铍宝净痘霜(批号:20170627)的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出厂检验报告。 三、厂房与设施设备方面 (一)灌装间未开启空气净化系统,未提供2017年以来空调使用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 (三)企业提供的水质检测报告已过期,生产用水水质检测记录截至2016年11月18日,企业未能提供2017年以来水处理系统的定期清洗、消毒记录及水质内部检测记录。 四、物料与产品方面 (一)原料间内储存的部分原料未离地离墙,部分物料标识信息不全,无货位卡,仅标注物料编号,无法体现物料批号、来料日期/生产日期、库存量等信息,部分原料敞口存放,如珠光片单酯、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等。 五、产品销售、投诉、不良反应与召回方面 企业提供的销售登记台账记录截至2016年11月30日(如小巴兔儿童牛奶倍护霜 批号:16111101,小白兔牛奶润肤乳 批号:16111501等),未能提供一年内销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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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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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责令企业整改上述问题,移交广州市白云区局跟进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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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