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
广州市弘雅化妆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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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 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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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检查日期 |
2018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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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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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本次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的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实验室、留样室等场所及质量管理文件、记录等情况,抽查了泊舒祛痘修护面膜(批号 EWF2701)和泊舒雪肌晶透气垫CC霜(批号 EWF 2503)等产品的注册备案情况及产品可追溯情况。 本次检查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机构与人员方面 (一)企业质量管理系统混乱,企业质量负责人未能按《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企业不能提供质量负责人培训学历、上岗考核等从业资质证明。 二、质量管理方面 (一)企业所建质量管理体系未能有效运行。 三、厂房与设施方面 生产车间卫生状况较差,未按照清洁区、准清洁区要求进行管理,未进行环境监控。 四、设备管理方面 化验室pH计、培养箱等检验设备均已超过校准有效期。 五、物料与产品管理方面 企业未能提供物料清单,且预配间发现过期的葛根素原料。 六、生产管理方面 (一)企业未建立产品批的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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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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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责令企业整改上述问题,移交广州市白云区局跟进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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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