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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化妆品飞行检查情况通报(2018年第37期)
发布时间:2018-05-16 16:55:39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6 【字体: 打印

企业名称

广州市弘雅化妆品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

许可证编号

粤妆20160220

检查单位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查日期

2018年3月28日

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本次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的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实验室、留样室等场所及质量管理文件、记录等情况,抽查了泊舒祛痘修护面膜(批号 EWF2701)和泊舒雪肌晶透气垫CC霜(批号 EWF 2503)等产品的注册备案情况及产品可追溯情况。

本次检查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机构与人员方面

(一)企业质量管理系统混乱,企业质量负责人未能按《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企业不能提供质量负责人培训学历、上岗考核等从业资质证明。
  (二)企业不能提供检验员的培训学历、上岗考核等从业资质证明。

二、质量管理方面

(一)企业所建质量管理体系未能有效运行。
  (二)企业无培训记录、检验记录、厂房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记录;现场抽查泊舒祛痘修护面膜(批号 EWF2701)批生产记录,缺原料批号等可追溯信息。
  (三)企业无物料放行记录,现场检查发现泊舒雪肌晶透气垫CC霜(批号 EWF 2503)无放行记录即发货销售。

三、厂房与设施方面

生产车间卫生状况较差,未按照清洁区、准清洁区要求进行管理,未进行环境监控。

四、设备管理方面

化验室pH计、培养箱等检验设备均已超过校准有效期。

五、物料与产品管理方面

企业未能提供物料清单,且预配间发现过期的葛根素原料。

六、生产管理方面

(一)企业未建立产品批的定义。
  (二)企业生产的“泊舒祛痘修护面膜”备案的全成分信息与产品标注的实际配方成分信息不一致,备案标示成分11种,实际配方成分为15种。

处理措施

已责令企业整改上述问题,移交广州市白云区局跟进处理。

发布日期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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