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
广州市宝颜化妆品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杨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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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0972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11094202366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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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
陶禹铭 |
质量负责人 |
冯小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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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镇清街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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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
2018年8月30日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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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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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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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与人员存在问题 质量负责人未履行职责;检验员无有效健康证明。 二、质量管理存在问题 霉菌检验操作不规范,未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执行;企业未严格执行物料放行制度;抽查标示为“SHUNUFANG淑女坊素颜气垫CC霜(批号:SNF80825)”产品,生产企业信息标注不规范。 三、生产管理存在问题 生产车间人流走向不合理。 四、厂房与设施存在问题 现场检查二楼生产车间手消间未见消毒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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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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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宝颜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相关要求,企业已停产整改。企业完成整改并经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验收确认前不得恢复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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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