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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化妆品飞行检查情况通报(2018年第68期) 广州市美威化妆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09-14 16:52:13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5 【字体: 打印

企业名称

广州市美威化妆品

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

肖智威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粤妆20161175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11562255339K

企业负责人

肖智威

质量负责人

罗海涛

生产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广花一路夏茅一社工业区A座3楼

检查日期

2018年8月30日

检查依据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检查单位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一、机构与人员存在问题

质量负责人不具有相应资质,不了解化妆品相关法规标准,无法有效履行质量负责人职责。

二、质量管理存在问题

企业无内审工作计划,未能有效开展内审活动;抽查标示为“保湿霜”的半成品(批号为MWR0810A),企业未能提供该产品的检验记录。

三、厂房与设施存在问题

企业未制定生产环境监控制度及计划,未按产品工艺环境划分清洁区、准清洁区和一般区。

四、物料与产品存在问题

仓储划分不规范,成品仓中存放大量包装材料。

五、生产管理存在问题

标示为“保湿霜”的半成品(批号:MWR0810A)批生产记录不全,缺少灌装记录;部分完成灌装后的半成品空桶重新放入静置间待检区存放,易造成交叉污染;金至尊美斯祛斑霜(批号:MWR0323A)包装标识委托方为广州市冰巧化妆品有限公司,该产品行政许可批件持有方仅为广州美威化妆品有限公司;芮薇美颜日霜(批号:MWR0516A)生产制作过程记录与工艺规程不一致;企业未建立批定义及批号管理相关制度。

处理措施

广州市美威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相关要求,企业已停产整改。企业完成整改并经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验收确认前不得恢复生产。

检查中发现广州市美威化妆品有限公司存在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由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

发布日期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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