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
广州俪凝化妆品有限公司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陈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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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0233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113043302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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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
陈勇 |
质量负责人 |
谭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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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夏茅村第十七社工业区自编1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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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
2018年9月5日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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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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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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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与人员存在问题 企业未规定各部门职责、权限;质量负责人不熟悉质量管理岗位职责;现场检验员不在岗,检验室负责人未掌握微生物检验操作技能。 二、质量管理存在问题 不合格品未按要求专区存放,无相关处理记录;企业所制定的中间产品、成品的内控标准与实际检验不符。 三、物料与产品存在问题 原料、半成品未标识供应商、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中间产品未按要求专区存放;部分产品标签宣称特效抗过敏、零添加、无刺激等,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四、生产管理存在问题 部分染发产品涉嫌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抽查标示为“凌丽斋®蜂胶赋活柔滑炫彩霜(批号:2018/09/03)”产品,生产记录不全,缺少领料、称量、配制记录;企业实施的批号管理与制定的批号编码规则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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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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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俪凝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相关要求,企业已停产整改。企业完成整改并经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验收确认前不得恢复生产。 检查中发现广州俪凝化妆品有限公司存在涉嫌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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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 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