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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化妆品飞行检查情况通报(2018年第98期) 广州市康妆化妆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12-12 11:02:08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28 【字体: 打印

企业名称

广州市康妆化妆品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

钟少波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粤妆20161367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110525974357

企业负责人

王树革

质量负责人

杨斌

生产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竹料大道南四排18栋9号

检查日期

2018年12月5日

检查依据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检查单位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一、质量管理存在问题

企业现场未能提供包装标示名称“香薰俏卷陶瓷烫”(批号GZDK1122)的批生产记录。现场未能提供静置间、成品仓库所存放的不合格品处理记录。现场不能提供不合格品按照一定规则进行分类、统计的记录。

二、生产管理存在问题

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涉嫌存在生产功能车间外场所生产化妆品行为。抽查康妆烫发液(批准文号:国妆特字G20130423,批号GZDK1205),包装标签标示“3剂:香水香料、祛味剂、水等”,与注册批件的成分不一致。抽查康妆染发膏(批准文号:国妆特字G20130537,批号GZDK0915),现场提供的生产记录显示1号剂有投料“西曲氯氨、貂油、亚硫酸钠”,2号剂有投料“水杨酸”,但是在该产品外包装标签未标示上述成分,批准文号为国妆特字G20130537的注册批件成分也无上述成分。

三、物料与产品管理存在问题

仓库内产品堆放混乱,无分区标识牌,部分成品与不合格品、退货品混存。半成品发尾油未标识相应内容。原料未按待检、合格、不合格三种状态区分。烫染生产单元的静置间内放置中间品均无明显产品状态标示,无名称、批号等信息。

处理措施

广州市康妆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相关要求,企业已停产整改。企业完成整改并经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验收确认前不得恢复生产。

检查中发现广州市康妆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由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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