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1年 第21号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我省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予以发布。
附件:
附件1 2021年广东省药学(中药、制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doc
附件2 2021年广东省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doc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