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辅助栏目
省局办理保健食品注册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7-07-27 15:52:23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58 【字体: 打印

 

一、办理延续注册效期内生产销售核实情况

根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总局第22号令)第三十四条的要求:申请延续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的企业,需提交“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的注册证书有效期内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一)办理条件及时限

(1)申请延续国产保健食品的企业,应在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届满前8个月,按照申报资料目录向所在地市局提出核实申请。

(2)市局接到企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报送的生产销售情况进行核实,完成《国产保健食品有效期内生产销售情况表》。

(3)省局在接到《国产保健食品有效期内生产销售情况表》及相关申报资料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核实报告。

(4)申请材料寄或交省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3号之二)注册处2106房或2108房,查询通过Q471065762粤保健食品注册备案。

(二)申报资料目录

(1)《国产保健食品有效期内生产销售情况表》(附件)

(2)批准证明性文件(含:《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授权书、委托加工批件、变更情况证明性文件等)。

(3)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内代表批次的生产记录。

(4)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内代表批次的型式检验报告。

(5)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内的销售情况证明(发票等)。

附件:国产保健食品有效期内生产销售情况表

产品名称

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申报事项

申报单位

委托生产单位

企业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生产情况

有效期内第一年产量:

第二年产量:

第三年产量:

第四年产量:

总量:共 批, 个制剂单位。

销售情况

有效期内第一年销售额: 万元

第二年销售额: 万元

第三年销售额: 万元

第四年销售额: 万元

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按照《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的要求提交申报资料,申请表及所提交的证明资料均真实有效、来源合法,未侵犯他人的权益,如有不实之处,我们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

(申请人盖章)

年 月 日

市局核实意见

盖章(科室)

年 月 日

   一式三份,省局一份,市局一份存档,企业存档一份

二、办理保健食品注册证书遗失声明

根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局令第22号)的规定,保健食品注册有效期内,保健食品注册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的,保健食品注册人应当向受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因遗失申请补发的,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上发布遗失声明。

(一)办理对象

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持有人为广东省企业,证书有效期内。因遗失或者损坏需要向总局提出补发的。

(二)办理条件

(1)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持有人为广东省企业,证书尚在有效期内丢失或损毁。

(2)申请人在南方日报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网站发布遗失声明申请。

(三)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书

(2)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复印件

(4)登载遗失声明的《南方日报》原件。

(5)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