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处移交受理大厅资料(再注册批件)(第216批)150072、18、33、34、60、73、11、105、47、65、79、75、107、62、4
请各申报单位领取批件时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请标明品种名、受理号、编号)及领件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