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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中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检查情况 的通告(2019年 第112号)
发布时间:2019-12-30 10:17:42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1732 【字体: 打印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9年 第112号 

  为认真贯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全省在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核查工作中,加强了对药品经营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监督检查力度。根据近期全省各地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结果,省局对执业药师“挂证”情况通告如下:

  一、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近期检查发现“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共2人(见附件)。

  二、各市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对于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要及时报告省局,由省局向社会公开,并注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对出现“挂证”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凡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以欺骗方式获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各地应按规定严厉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检查发现“挂证”执业药师情况统计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5日 

  附件

检查发现“挂证”执业药师情况统计

序号

执业药师

姓名

资格证号

注册证号

挂证单位

1

梁晓颜

ZY00320041

441219120399       (已注销)

怀集县德贤堂大药房(普通合伙)

2

黎耀汉

ZY00459894

441160130081      (已过期)

怀集县冷坑镇群星堂药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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