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专项整治
清远市“四打击四规范”第七期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14-11-11 16:59:55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20 【字体: 打印

针对清远城乡结合部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实际,清远市食安办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深入推进农村餐饮食品安全“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农村消费者、中小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一是开展夜间餐饮小吃店突击检查。清远市食安办组织力量,对连山县城夜宵烧烤大排档进行专项突击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资格、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餐饮服务食品加工过程等。共检查餐饮单位5间,责令2间无证经营的餐饮单位限期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责令1间烧烤档从业人员限期办理有效的健康证明。

二是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清远市校园周边200米范围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发现30家餐饮单位存在不同问题,主要是校园周边小部分餐饮无证经营;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三防”不够完善,部分设备、设施破损后未能及时修复;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和验收登记不规范,记录内容不全面。本次整治共监督抽检食品57批次,查处违法案件5件,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数量22.3公斤。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认真扮演好“宣传员”的角色,向餐饮行业经营户宣传《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无证从事餐饮经营服务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通过现场告知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办事流程、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办事指南小册子等方式促使餐饮经营者提高守法经营意识,引导其主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清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23日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