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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局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4-07-07 16:01:24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26 【字体: 打印

为提高公众对保健食品的认知能力,引导公众合理选择、科学食用保健食品,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和保健食品打“四非”、“三打两整治”等专项任务,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全方位多形式的各种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

一是户外有活动。通过参与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以及科协等部门组织的科技下乡等活动,广泛开展群众咨询,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架设宣传展板,与群众面对面心连心地讲解宣传。

二是报刊有文章。在6月23日《惠州日报》的主要版面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刊登了主题为“科学选用保健食品·莫入非法宣传误区”的科普宣传,指导公众理性购买,科学食用保健食品,同时公布保健食品质量查询和投诉办法,受众达16万之多。

三是网站有专栏。在惠州市局官网开辟了“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专栏”,宣传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和打“四非”专项整治成果,发布保健食品消费警示,添加保健食品质量和广告查询链接,把专栏建设成保健食品常态化科普宣传阵地。

四是网络有视频。除了在惠州市局官网转播《保健品市场要“保健”》、《坑人的“保健品”》等央视关于保健食品的系列消费警示外,借省局发布《蓝帽子话你知》视频短片的契机,将其通过惠州市局腾讯微博、新浪微博以及主流视频网站如优酷土豆、腾讯视频等广泛传播,短短几天点击量已超13000次,仅腾讯官方微博的观看次数就超过了8000次,收到了出乎意料的效果。

五是手机有短信。通过“宽乐通信”短信平台向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惠州市保健食品监管人员不定期发送保健食品科普宣传短信,敦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依法生产经营,戒非法夸大宣传。

六是学校有讲座。依托老干局、老龄办等老年人管理服务机构,联合惠州市药学会在市老年大学举办了“科学选用保健食品,警惕消费‘陷阱’”的专题讲座,讲座围绕当前老年人消费保健食品的热点问题,图文并茂、形式生动、内容充实,受到老年朋友的热忱欢迎。

七是现场有叮嘱。每一次到保健食品企业的许可核查或日常检查,执法人员均充当科普宣传员的角色,敦促商家守法经营,莫做非法添加之事,莫弄夸大宣传之舌。经营企业每次领取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批件,都附送一份《保健食品经营人员宣传册》及宣传海报,促其尚德守法,诚信经营。

八是店堂有警示。要求保健食品零售企业在店堂显著位置悬挂或张贴“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的警示标识牌,并将其作为申请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的条件之一,时刻提醒消费者莫把保健食品当药物,警醒经营者莫将保健食品当“垂饵”。(惠州市局保化科供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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