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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深入开展食用油专项执法行动
发布时间:2015-05-15 11:11:46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88 【字体: 打印

2015年5月8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掺杂掺假、非法使用添加剂、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行为生产经营食用油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食药监办稽〔2015〕174号)。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开展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掺杂、掺假、非法添加、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清理,督促食用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知》下发后,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反应,集中部署开展执法行动:

广州:迅速下发舆情应对通知,要求各区、县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组织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粮油批发市场现场制售花生油行为进行清查,并对现场制售的花生、散装油进行抽检。全市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780人次,检查食用油相关企业/单位8547家次,其中检查小作坊120家次、粮油批发市场食用油档口82户次、农贸市场食用油档口1530户次、食品经营单位3362户次、餐饮服务单位1922家次、学校食堂626家次、其他905家次,排查线索7条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72份,共抽检104批次。

佛山:佛山市局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组成四个专项检查组,由局主要领导及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带队,分别赴禅城、南海、高明、三水四个区对全市集贸市场开展清查行动。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288人次,监督检查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及经营店铺493家次,排查线索11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3份,检查发现问题商家58家,抽检样品24批次。

韶关: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的作用,加强对流通环节食用植物油的监督抽检,共抽检了11批次的食用植物油。同时,结合全市开展的食品安全百日整治大行动,对食用油、白酒、熟食肉制品、米粉、豆制品小作坊等进行检查整治,实现对食用植物油全覆盖抽检。全市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55人次,检查了相关单位569家(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11家、粮油批发市场5个、集贸市场44个、小作坊114家、食品经营单位222家、学校食堂44个、餐饮服务单位129家。共排查线索18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2份。

河源:河源市内五县一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周末期间,专门组织力量重点检查辖区内食用油生产小作坊和经营店铺,严厉打击掺杂掺假、非法使用添加剂、使用不合格原料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河源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26人次,监督检查生产经营食用植物油单位521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2份,抽检71批次。

东莞:组织开展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食用油质量全程管理,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全市共检查食用油相关生产单位134家次;检查食用油经营单位1215个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387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抽检食用油195批次。

中山:中山市局连夜将省局工作要求传达至镇区监督所负责人,稽查局分小组分片区联系各自分管镇区执法人员,于5月9日起连续开展排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410人次,监督检查小作坊154个,粮油批发市场26家,集贸市场327个,食品经营企业1239家,学校食堂74个,餐饮服务单位421家,抽检食用油产品216批次。

江门:江门市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已经部署的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市场上食用油掺杂、掺假等具体问题组织全面清理。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0多人次,检查相关企业10多家次,发出《监督意见书》2份,抽取食用油样品5批次送检。

阳江:以全市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及小作坊为重点对象,以原料采购渠道是否合法和是否建立完善台账登记制度为重点内容,以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食用油相关标准组织生产为重点项目,严厉查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油品冒充合格油品等违法行为。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724人次,检查粮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83家次,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小作坊325家次,食品经营企业、餐饮企业、学校食堂731家次,执法抽检57批次,立案4宗,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39份。

湛江:该局主要领导要求全市系统扎实开展严厉打击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掺杂使假、非法使用添加剂加工食用油等行为,并组织抽调湛江市局稽查局、直属分局、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科人员组成6个小组分赴辖区内巡查办案。重点检查食用油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农贸市场及周边的粮油经营店有无掺杂掺假、非法使用添加剂、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行为。全市出动执法人员400多人次,检查门店310多间,抽检食用油品52批,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2份。

茂名: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分配执法力量持续开展地毯式检查,抽检小作坊、粮油批发市场、学校食堂、餐饮企业等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在生产、流通、消费领域开展全面检查,坚决防止问题花生油流入市场和餐桌。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63人次,监督检查相关企业1222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44份,立案查处1宗。共登记封存涉嫌问题食用油4350公斤;抽样送检疑似问题产品435批次。

肇庆: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及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肇庆市局等部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成立专责工作小组,针对报道中提到的花生油作坊开展清查行动。截止5月14日中午,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800多人次,检查相关企业2600多家次,现场查封问题食用油28000多公斤,已对涉嫌问题产品抽样送检,发出《监督意见书》360份。

清远:成立专项检查小组,迅速开展食用油专项执法行动,并指导全市各县(市、区)局立即对食用油生产、流通、餐饮三个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001人次,检查食用油加工单位303家,粮油批发市场7家,集贸市场42家,食品经营单位320家,餐饮服务单位176家,学校食堂52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51份,共抽样送检食用油107批次。

(广州、佛山、韶关、河源、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市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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