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专项整治
省农业厅在全省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 行为暨食品安全“三打两整治”专项行动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4-07-28 15:34:58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36 【字体: 打印

广东省农业厅副厅长 郑惠典

(2014年4月9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根据省委省政府、农业部和省食安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面,我就我省各级农业部门开展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四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从讲政治、办好民生大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制机制,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农业部门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科室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人员,保障经费,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在当地食安办的统一协调下,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建立与公安、工商、质监部门的信息共享、案件查办等协同联动治理机制,推动“三打两整治”工作。

二、落实专项行动。省农业厅将于近日印发《2014年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重点开展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菌药和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和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各地农牧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指导督促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三、加强综合执法。各地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4]11号)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要重点落实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检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切实加大执法和整治力度,确保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农资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率达到100%。

四、推动社会共治。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引导和参与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健全“12316”投诉举报平台,公布和畅通网络、电话等投诉举报渠道。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与媒体的沟通,支持媒体客观、实事求是地反映和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农业科研教育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加大科普工作力度。要完善相关预案,防范和及时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故,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