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安办《关于进一步落实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粤食安办[2014]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如下:
一、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排查
1、开展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升活动
(1)多种形式开展政策法规、国内外技术标准宣贯活动,普及科学种植养殖知识,促进企业提高法律意识。
(2)继续深入推进分类监管,对不同分类等级的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发挥政策措施的激励作用,促进企业提高诚信意识。
(3)加强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企业持续提高质量自控能力。
2、开展出口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专项排查
(1)开展出口动物源性食品原料基地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出口食品源头监管,保障出口食品质量安全。
(2)开展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的专项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风险监测,及时发现不合格产品,并采取预警措施,保护国内消费者健康安全。
3、开展“违禁超限”专项排查
(1)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使用违禁药物、以非备案养殖场动物冒充备案养殖场动物提供给备案企业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禁超限”行为。
(2)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及其原料监管,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不予受理报检进口,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已罐装在向消费者出售的最小零售包装中,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配合开展打击走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大包装分装行为。
(3)完善进出口商备案管理,强化企业食品安全员和企业质量安全主动报告制度的落实,加强进口食品的后续监管、进口食品流向记录的督查。
二、提高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管有效性
1、落实监管责任
(1)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一线监管人员履职能力和监管责任意识。
2、创新监管机制
(1)继续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示范区建设,通过地方政府牵头负责,监管部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推动行业协会和生产企业为主积极参与示范区建设,加大区域整治力度,促进食品农产品出口加工产业转型升级。
(2)积极研究探索与贸易新业态相适应的监管机制,在确保监管有效的前提下,对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进口的食品实施特殊监管措施。
3、促进社会共治
(1)加强宣传发动,鼓励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食品农产品安全管理,推动形成食品农产品安全社会多元共治格局。
(2)加强与国内其他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与境外有关政府监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合力构建覆盖全过程的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