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食安办〔2014〕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监督管理,夯实宏观调控物质基础,省粮食局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强化收购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工作
一是部署开展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在夏、秋粮收购期间,部署全省各级粮食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开展粮食收购专项检查,切实加强对收购粮食的质量抽查。二是部署开展收获稻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按照国家粮食局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早造、晚造收获稻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三是部署开展原粮卫生专项调查工作。省粮食局制定和印发了《2014年原粮卫生状况专项调查实施方案》,部署全省开展稻谷卫生状况调查。
二、部署做好库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部署开展全省库存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按照国家粮食局要求,省粮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发行广东省分行等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2014年粮食库存粮食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库存检查工作,4月份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抽查。二是结合秋季粮油安全普查开展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抽查。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省粮食局在秋季粮油安全普查中对全省进行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抽查。
三、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寓于粮食管理日常工作,进一步落实粮食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将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纳入日常粮食管理工作中,做到常抓不懈。省粮食局要求各级粮食管理部门在开展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安全生产大检查、春秋安全普查、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条件确认、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初审等工作时,都将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其中,始终保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检查、严肃追责的高压态势。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要求各地继续加强以食安委(食药局)、工商、质监、价格、农业、粮食等部门为组成单位的协作联动机制作用,共同维护粮食质量安全。三是部署开展粮食质量安全宣传工作。省粮食局要求各地通过举办“粮食科技活动周”、“世界粮食日暨爱粮节粮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为公众提供粮食安全相关知识和咨询服务,科学引导粮食消费,在社会上营造科技储粮、依法管粮,合法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