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治理和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完善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监管。近日,省食安办联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全省2017年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突出因地制宜,要求粤东、粤西、粤北和珠三角地区针对各自实际情况和特点,并根据国家总局的部署,结合省局部署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的电视电话会精神,突出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要求各地以市或县为单位,各自查找当地农村存在的1-2个食品安全顽疾,确定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制定和上报相应工作方案,集中力量彻底治理。
专项整治从4月份开始,分排查部署、整治和规范、总结提高三个阶段,治理内容包括:一是清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通过开展对农村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方面的清理整顿,着力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取缔“黑窝点”、“黑作坊”。二是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制度。以中小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县城或区域性的食品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以及学校食堂、集体食堂为重点,规范食品来源。三是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通过强化食品生产经营条件、食品保质期和食品标签的监督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规范经营秩序。四是有针对性地加强食品抽检工作。以农村地区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以及当地民俗特色食品为重点,加强监督抽检,及时依法开展后续处理,追溯不合格食品的流向,保障食品安全。
据悉,省食品安全办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直高度重视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自2014年开始,连续三年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省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