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省局在全省监管系统部署开展了避孕套和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生产企业依法依规生产、加强生产质量控制、严格产品出厂检验等生产质量要求的落实情况;检查经营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加强经营过程管理、落实市场管理责任等经营环节管理情况;严厉打击游商小贩无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证产品等行为。
专项整治过程中,全省监管系统注重“线下”整治和“线上”整治同步推进,做到检查、整改、教育相结合。截至2018年11月,全省检查避孕套生产经营企业16918家, 警告和责令整改591家,发现无证经营58家,罚没款2.93万元;检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经营企业3089家,警告/责令整改252家,发现无证经营31家,查处游商小贩50个,罚没款26.82万元。通过专项检查,有效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省局提醒消费者:避孕套和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均按照医疗器械进行管理,需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方可生产、销售和使用。生产此类产品的厂家需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经营此类产品的商家需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消费者应到具备相关经营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并确认所购产品已经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切勿贪图价格便宜从非正规商家或者网络商铺上购买未经注册的产品。
(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