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注销撤销 > 药品类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广州市伊洁试剂仪器有限公司等12家药品经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配送)药品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2-22 16:32:06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09 【字体: 打印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1年 第99号

  广州市伊洁试剂仪器有限公司等12家药品经营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二条规定,我局对上述企业采取暂停销售(配送)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现予以公布。

序号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

检查时间

综合评定

结论

1

广州市伊洁试剂仪器有限公司

粤AA0200788

2021年11月19日

不符合要求

2

广州市思派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粤BA0200450

2021年11月3日

不符合要求

3

广东一帆药业有限公司

粤AA7591310

2021年11月25日

不符合要求

4

广东银康药业有限公司

粤AA0200856

2021年11月26日

不符合要求

5

都市百姓(深圳)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粤BA7550543

2021年11月27日

不符合要求

6

广东恒永升药业有限公司

粤AA7690724

2021年11月27-28日

不符合要求

7

广东康健尚医药业有限公司

粤BA7690598

2021年11月28日

不符合要求

8

东莞市宁好药业有限公司

粤BA7690542

2021年11月30日

不符合要求

9

广东明德堂医药有限公司

粤BA7690547

2021年12月1日

不符合要求

10

广东德平堂便利医药有限公司

粤BA7690536

2021年12月2日

不符合要求

11

东莞市益参堂医药有限公司

粤BA7690554

2021年12月3日

不符合要求

12

广东汇德堂医药有限公司

粤BA7690550

2021年12月6日

不符合要求

  企业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后,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整改报告,提出解除风险控制措施申请。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