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食药监药通〔2015〕68号
深圳市健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许可证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撤销日期 |
违法事实 |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
粤BA7550067 |
B-GD-14-062 |
深圳市健华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安68区留仙三路长丰工业园F1栋B座一楼1号1室 |
2015年5月22日 |
1.该公司对所属零售门店未能实行统一配送药品。 2.该公司康民分店的企业负责人已离职,但未办理相关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总部对所属门店未能有效履行质量管理的职责。 3、该公司一楼常温库湿度超标。 4、仓库内防鼠设备不足。 5、仓库内包装物料场所不足。 |
严重失信 |
特此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