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食药监药通〔2015〕89号
深圳市振华堂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药品经营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许可证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 名称 |
注册地址 |
撤销 日期 |
违法事实 |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
粤AA7551666 |
A-GD-12-0049 |
深圳市振华堂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横岗社区228工业区第11号B栋301 |
2015年7月7日 |
1. 企业未按批准的许可内容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在许可仓库以外的地方存放药品。 2.企业未按规定上报电子监管品种的购销存等电子监管数据。 3.部分合格药品堆放在不合格区,部分中成药存放在中药饮片库。 4.现场检查时,企业的阴凉库温度超出28℃。 |
严重失信 |
粤AA7531107 |
A-GD-14-0730 |
梅州振佳新特药有限公司 |
梅州市梅松路7号 |
2015年7月7日 |
1.企业未按批准的许可内容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在许可仓库以外的地方存放药品;梅州市梅松路7号七楼非法仓库使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与企业质管部使用的质量管理系统不联网,药品出入库信息完全不一致,存在多个计算机管理系统、多套帐。 2.仓库管理混乱,药品直接靠墙、接地堆放,仓库楼梯堆放药品、杂物。 3.企业有“中药材”经营范围,中药材仓库设置在六楼(常温库),未设置中药材阴凉库。 4.企业二楼的阴凉库、冷库现场检查时温度超标,温湿度监测记录不完整。 5.质量管理部负责人黄绍旭不在岗,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黄绍旭审核记录不真实。 6.企业采购部分药品未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 7.企业销售部分药品未开具发票。 8.企业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使用现金交易。 |
严重失信 |
粤AA7541153 |
A-GD-14-1055 |
汕头市延瑞药业有限公司 |
汕头市潮阳区棉城平东城北一路旁厂生产主楼 |
2015年7月7日 |
1.企业的计算机系统显示的部分药品库存与实际不相符。 2.企业未按规定对药品电子监管码数据进行核注核销。 3.企业销售部分药品未开具发票。 |
严重失信 |
粤AA6601539 |
A-GD-11-0100 |
广东立德药业有限公司 |
海丰县海城镇龙津工业区公学路西侧 |
2015年7月7日 |
1.企业未按批准的许可内容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在许可仓库以外的地方存放药品,存在中药饮片分装行为。 2.企业未按规定对药品电子监管码数据进行核注核销。 3.企业开具的销售增值税普通发票未列明与销售出库单相吻合的详细内容且未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 4.企业未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仓库内发现有国家总局公告召回的药品。 |
严重失信 |
特此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