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药医药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许可证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 名称 |
注册 地址 |
撤销 日期 |
违法事实 |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
粤AA0200459 |
A-GD-14-0234 |
广东国药医药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珠村走马岗东路12号之一302房 |
2015年11月30日 |
1. 企业未按批准的许可内容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2.质量管理部门未按要求履行职责。 3.企业未定期审核、修订文件。 4.库房配备的温湿度监测设备未能正常开启。 5.药品未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房中。 6.特殊管理的药品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储存。 7.在库发现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未有完整的手续和记录。 |
严重失信 |
特此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