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吉礼医药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许可证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 名称 |
注册 地址 |
撤销 日期 |
违法事实 |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
粤AA0200520 |
A-GD-14-0155 |
广东吉礼医药有限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25号大院3号602房 |
2015年12月21日 |
1.企业未对个别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2. 企业对运输设施设备未定期检查、清洁和维护。 3. 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未对照随货同行单(票)和采购记录核对药品,未做到票、帐、货相符。 4. 验收药品未做好验收记录。 5. 药品未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房中。 6. 企业委托运输药品签订的运输协议未明确在途时限等内容。 7. 企业委托运输药品记录不完整。 8. 企业退货管理不规范。 |
严重失信 |
特此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2日